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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歡唱 趁大家盯螢幕大學光學老總對OL捏胸

2019/05/01 06:00

襲胸示意圖

盧政宏判刑4個月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經營「大學眼鏡」連鎖店、大學眼科診所的上市公司「大學光學科技」總經理盧政宏,與合作的某診所至KTV續攤春酒宴,盧男竟趁眾人都面向電視大螢幕歡唱時,在大家的背後抓捏坐在沙發休息的診所女職員胸部,被害人當場嚇哭;台北地院將盧男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指出,去年春酒晚宴結束,合作的診所店長邀請盧政宏至錢櫃KTV續攤,被害人小芬(化名)座位與盧政宏間相隔一名女同事,期間女同事起身如廁,小芬坐在沙發上休息,盧男趁其他人面向電視大螢幕歡唱之際,靠近小芬將她抓近自己,並掐捏小芬左胸。

小芬遭突襲來不及抗拒和閃躲,驚慌大叫,男同事轉頭問她什麼事,見小芬啜泣掉淚,如廁女同事回來也問她怎麼了,小芬崩潰大哭;3名同事先陪她離開包廂,小芬情緒激動說:「他怎麼可以這樣、怎麼可以這樣抓…」等語,直至情緒穩定後說出遭盧男襲胸。

盧政宏否認犯行,辯稱小芬沒坐在他旁邊,小芬在春酒場所已喝茫,到KTV後不勝酒力躺在沙發休息,他的位子後方就是電視機,不可能明目張瞻做這種事。

女同事證稱自己也被摸

不過在場者證稱,大家唱歌時都看著前方大螢幕,不會看座位後的電視機。坐小芬與盧男中間的女同事也指證,她當晚也有被盧摸胸,還看到盧男摸其他女同事,所以上完廁所回來看到小芬臉色不對,就知道是怎麼回事。

法官認定盧男性騷擾小芬,且犯後毫無反省、飾詞否認,事後協調時,盧男又因小芬父親一時氣憤的舉動,控告其父公然侮辱、恐嚇、妨害自由等,二次傷害小芬,依此將他判刑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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