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法界︰騙色無法管 男女交往切忌「速食」

2019/04/27 06:00

情境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執業律師劉正穆表示,刑法上詐欺罪的構成,須涉及財物的損失,意即騙財,但騙色無相關法律適用,因此單純騙色,沒有罪。苗栗縣警察局婦幼隊長郭守明建議,無論男女交往,切忌「速食」,給彼此多一點時間去了解,以免吃虧。

劉正穆說,雖說騙色無罪,但用假名欺騙女子自己是單身,如果是將身分證的姓名、配偶欄塗改,就會涉及偽造文書罪。

苗縣警局婦幼隊長郭守明表示,男女交往,應給自己一些了解對方的時間,否則一旦感情受騙,真的只能自我怨懟,若是真心相愛,何須急這一時半刻。郭守明建議,男女交往時,除了對方,也應打入對方的交友圈、甚至家庭親友,多方面觀察,以此判定對方是否是可以交往的人。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