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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索百萬掩護中國漁船越界 3海巡官判刑入獄

2019/04/10 06:00

圖為海巡登船查緝越界捕撈的中國漁船,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以「螃蟹」為暗號 通風報信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海巡署第九海巡隊前分隊長黃文哲等4名公務員,2012年間向中國福建「閩獅漁」船隊索賄每月台幣100萬元,以「螃蟹」為暗號洩漏巡防勤務表給對方,掩護包庇越界捕魚;台中高分院將黃文哲等人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2年5月至5年7月,最高法院昨將黃妻陳文君撤銷發回更審,餘皆駁回上訴,3名海巡官員被判有罪定讞,須入獄。

這是我國第一起跨境向中國船家索賄的貪污案件,不僅讓台灣海防陷入門戶洞開危機,也讓我公務員貪腐丟臉到國外。

黃文哲多次取締後 與妻合謀索賄

黃文哲二審判刑5年7月,其妻第三海巡隊辦事員陳文君2年7月,中部機動海巡隊小隊長林黃財2年5月,第三海巡隊隊員徐良吉5年,4人各另有3至4月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的可易科罰金刑期;前3人皆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而獲輕判,徐不認罪,雖只收賄3萬元仍重判5年。

判決指出,黃文哲多次取締閩獅漁船隻非法越界捕撈,遂與妻合謀索賄,夫婦與林黃財2012年6月赴福建接洽,約定每艘每月索賄台幣10萬元,10艘共100萬,黃允諾以違法架設的無線電發送勤務表給對方,若查獲只可驅離、不扣船罰款,若被罰會幫繳罰款。

達成協議後,林黃財拉徐良吉加入,黃將勤務表洩漏給閩獅漁,並以「螃蟹」為暗號,大螃蟹就是大型艦艇,傳訊息「白天小心一點,我怕小螃蟹會干擾你們,至於大螃蟹,全部被我蒸熟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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