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狂飆171公里自拍上傳 屏警方將罰
2013/07/27 11:4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天新聞報導,一名男子日前開車行經國道三號屏東縣斜張橋路段時,疑似飆車達時速171公里,並自拍影片上傳到網路炫耀,不過這段影片今天遭屏東縣警方查出,警方表示,該名男子行經高速公路時已造成嚴重違規,將開罰最高24000元的罰緩進行處分。
日前有一名男子開車前往屏東,再行經國道三號的斜張橋路段時,竟飆速171公里,並拿起手機自拍影片上傳炫耀,遭網友罵翻「太危險」,該名男子最近也引起警方注意,警方指出,男子在高速公路路段以171公里的時速駕駛,以超過規定60多公里,最高可處24000元的罰緩,另外行車時使用手機也將進行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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