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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騙2女兒下碧潭溺斃 輕生獨活中配狠母收押

簡女移送後收押。(記者陳彩玲攝)

簡女移送後收押。(記者陳彩玲攝)

2024/07/04 23:5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簡姓女子去年從中國嫁來台灣,2日與同住公婆為了瑣事起爭執,竟負氣帶著10歲及8歲女兒到新北市碧潭渡船頭,哄騙2名女兒下水拍照,讓她們溺斃身亡。檢方複訊後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簡女,法官開庭後裁定羈押,但不禁見。

北院裁定指出,簡女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簡女坦承犯案,事證也可稽,法官認定她有逃亡之虞,但無滅證之虞,裁定羈押但不禁見。

據了解,34歲簡女原本住在中國湖南省,11年前結識到中國的白姓男子,2人相戀後生了2個女兒。夫妻倆在中國長期居住,一家人直到去年7月才搬回台灣,與公婆一家6口同住新北中和南勢角一帶。

簡女來台灣近一年都沒有工作,又因生活習慣不同,常因為家庭瑣事被公婆碎念,雙方發生多次口角。簡女與從事保全工作的丈夫沒有太多爭執,但丈夫夾在中間頗為難。

簡女2日早上因細故遭婆婆斥責,上午8點左右負氣帶著2名女兒,攔計程車到新店碧潭風景區,連哄帶騙向2名女兒說要下水拍照,3人從渡船頭走下水,簡女獨自游回岸上,但2名女兒就此失去蹤影,溺斃水中。

事發後,簡女精神恍惚,一整天都在風景區徘徊。簡女隔天下午4點再次輕生未果,又自行游上岸,遊蕩到晚上9點左右才走到碧潭派出所報案,警消趕抵下水搜尋,在落水點撈起2名小朋友,但早已沒有生命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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