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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柬埔寨」私囚虐死3人 主嫌傅榆藺、陳樺韋二審仍判無期

2024/07/31 10:57

詐團集團要角「S姐」傅榆藺被判無期徒刑。(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年爆發的「台版柬埔寨」詐團私行拘禁61名求職者、凌虐3人致死案,士林地檢署分兩波起訴,士林地院一審去年12月第一波宣判29人,分依私行拘禁致死、遺棄屍體、加重強盜、組織犯罪等4724罪,將集團要角「S姐」傅榆藺、「茶董」陳樺韋判處無期徒刑,其餘27人各判1年2月至29年半不等;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今年4月先駁回其中16人的上訴,今日再判其餘部分,傅榆藺、陳樺韋維持無期徒刑,共犯也都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除了傅、陳2人無期,另27名共犯中,一審被判20年以上徒刑者就有8人,另有19人各處1年2月至18年不等徒刑。高院二審今年4月12日先就只針對量刑上訴的16人進行宣判,駁回16人的上訴,其中最重者為張家豪26年、鄭文誠24年8年。

今日判決其餘13人,則是對犯行與量刑都有意見,二審今審結宣判,「S姐」傅榆藺的其中一件私行拘禁致死案雖從無期改判8年6月,但其餘案件都維持,合併應執行刑仍是無期徒刑;陳樺韋則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傅、陳今未到庭聽判,另有8名在押嫌犯提訊到庭聆庭。

其餘如蔡博臣29年6月、涂世泓29年2月、鄭育賢28年、謝承佑25年6月、呂政儀25年皆維持;鄭建宏有3項犯行由一審無罪改認定有罪,刑期從24年4月改判為25年徒刑。

至於士檢第二波起訴的集團首腦「藍道」杜承哲及薛隆廷、洪俊杰、王昱傑,士林地院本月10日依私行拘禁致死、非法使人施用毒品、遺棄屍體等705罪,將4人皆重判無期徒刑。

判決指出,傅榆藺、陳樺韋等人參與犯罪組織,以各式理由向61名前來求職的被害人(俗稱車主)收取帳戶資料,並向其佯稱須至公司領取報酬,將人誘騙至桃園、淡水兩處「豬仔寮」據點私行拘禁限制行動。

之後再由據點現場的「控員」(負責控制豬仔寮)以電擊棒、鋁棒、甩棍、鎮暴槍等兇器,喝令被害人配合,將被害人嘴部塞入毛巾、勒住頸部、上手銬、腳鐐或使用束帶捆綁四肢,使被害人無從抵抗,還強取財物。

集團還在食物中摻入第三級毒品FM2,導致被害人陷入昏睡或意識不清而無力脫逃,導致其中3人不幸死亡,集團再派員將遺體棄屍山區;其詐欺機房共詐騙266名被害人,不法所得達3億9342萬餘元。

士林地院一審痛批傅榆藺、陳樺韋等人漠視被害人身體、心理可能遭受的傷害,不惜以私行拘禁、非法使人施用毒品、結夥攜帶兇器強盜的方式侵害之,甚至在被害人有生命危險時,拒絕送醫救治,導致生命無端消逝,事後更遺棄屍體,犯罪手段極其惡劣、兇殘,將傅、陳2主嫌判處無期徒刑,8要角各判20年至29年6月,其餘19人也各量刑1年2月至1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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