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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頭帳戶用50次沒被發現 取簿手一句「超強」惹怒法官

2024/06/22 23:10

林姓取簿手認為收人頭帳戶未被發現「超強」,被南投地院法官怒斥「以犯罪為樂心態扭曲令人髮指」。(記者陳鳳麗攝)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林姓取簿手認為收人頭帳戶未被發現「超強」,被南投地院法官怒斥「以犯罪為樂心態扭曲令人髮指」,將林男以「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罪」,重判2年7月,併科罰金100萬元。

林姓男子在工廠擔任組長,月薪四萬元,家境小康,但被金錢迷惑,看到「收取包裹」廣告後,加入詐團擔任取簿手,收取1個金融機構帳戶酬勞2000元。今年4月中旬在南投市某大賣場的置物櫃,拿取簡姓女子交付的兩個金融帳戶時被警方逮捕。

南投地院法官在審理時,林男不只辯稱不知去拿的包裹是金融帳戶,惟其手機內與上手的簡訊對話都顯示,他已取簿到很有經驗,並有一次提及「討厭埋包,因目標明顯」。

林男手機訊息中還有上手告知「0元廠商很穩,證件同一個,已經開了至少50個包裹,還沒死」,即用同一個寄件人名字,寄了50次都沒有被害人報案,林男回稱「真假?超強」。這句「超強」惹怒法官,指其為虎作倀,以犯罪為樂、為榮之扭曲心態令人髮指。

法官也在判決書中指出,在人頭帳戶的掩護下,此類犯罪宛然獲利高而風險低,且犯罪行為人遭查獲起訴後,法院有罪判決的刑度,亦多從低度刑量處,對於心存傚尤者難生嚇阻,甚生鼓勵,無怪乎唯利是圖者前仆後繼,趨之若鶩。

為了匡正詐欺洗錢四處蔓延的社會亂象,調整量刑基準,實刻不容緩,因此將林男判處有期徒刑2年7個月,併科罰金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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