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女助理被嫌「噁心老人味」 大學男講師8罪下場曝
2024/05/07 18:21
一位大學W姓男講師涉8次猥褻女助理,台南地院法官分判他一年徒刑(得易科罰金)與兩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1名W姓大學男講師涉在研究室內對女助理從身後環抱、親吻頸部,還將手伸入衣服內搓摸其胸部,女方抗拒並覺得男師身上有老人味噁心,趁機跑到超商求救;W師否認性侵未遂。台南地院審認他犯利用權勢猥褻罪有4罪,合併判刑1年;強制猥褻也4罪,合併判刑2年,還可上訴。
受害女助理控訴,當天男師鎖門後把她逼到牆角、掀開她的上衣,強吻胸部,舌頭有伸到嘴巴,過程中很掙扎,男師身上有種老人的味道、覺得很噁心,極力想掙脫,她趁男師在脫衣服時趕快打開門跑到外面超商,跟超商店長說她被侵犯之事。
超商店長證稱只認識女助理、不認識男師,曾聽女方說過男師會對她有些不禮貌、不好的行為,曾建議她不要自己1人在辦公室及不要把門關起來。
W師否認對女助理有何性侵既遂或未遂的犯行,辯稱沒有撫摸女方下體欲插入,當時是撫摸女方大腿,沒有強拉女方的手隔著衣物碰觸其生殖器。
台南地院法官審認,女助理是男講師的員工,男師對女方有監督關係,被告為滿足自己性慾,利用此監督權勢關係猥褻女方,並以強暴或違反其意願方式對她猥褻,侵害女方性自主權程度不輕,也使得女方為免遭受更大侵害而放棄碩士學位,男師所為確有可責難性。
法官指男師犯利用權勢猥褻罪共4罪、各判處6月徒刑,應執行1年,可易科罰金;另犯強制猥褻罪共4罪、各判處10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合併應執行2年。
-
耶誕趴「壁咚」強吻女職員 監視器全都錄男包商認罪
-
新北某國小師校外教鋼琴涉猥褻 教局:已停職啟動調查
-
「多城市II」1室邸3車位 (戶戶双機車位)
-
正妹在超商說出手機號 噁男暗記騙出強吻猥褻吃官司
-
狼師元旦猥褻國一少女 拒認罪這下確定入獄
-
Acer首創節能環保雷射/LED雙光源投影機
-
反駁晴空匯惡火卸責給基層 高虹安:調查已完成送檢調
-
堅稱遭毆打才到天道盟招待所開槍 承租人打臉︰不認識他
-
天太熱闖民宿偷2支冰棒 為了消暑代價18萬元
-
竹市晴空匯惡火調查出爐排除充電樁肇禍 研判電力配線短路可能性高
-
點燃煙火瀑布釀旁觀民眾嚴重炸傷 土城宮廟信徒判賠340萬
-
內湖寵物店老闆輕生爆裝修羅生門 二樓屋主怒斥:是我請人補強工程
-
凌晨當街丟包泥醉客 運將認罪獲緩起訴
-
失聯移工恐淪詐團車手成治安隱患 侯友宜:加強轄內查察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