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票1000行賄4人!宜蘭里長這樣辯 仍判當選無效確定
2024/01/12 19:36
宜蘭縣里長林太源被控以每票1000元行賄,高等法院判他當選無效確定。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林太源前年投入宜蘭縣頭城鎮下埔里里長選舉當選,但他被控涉嫌以每票1000元賄4人,宜蘭地檢署將他起訴,並提起當選無效訴訟。林男辯稱,警訊和偵查初期均否認賄選,因為年事已高又發生車禍無法久坐應訊,擔心遭收押影響選情及危害生命,不得已才認罪,但宜蘭地院不採信,判決當選無效。林男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今天仍判他當選無效,全案確定。
宜蘭地檢署指控,林太源參加前年11月26日舉行的頭城鎮下埔里里長選舉,為求能順利當選,同月11日下午5時,以現金1000元代價請託具投票權的蕭姓女里民投票支持他;同月12日下午5時20分,林男又交付3000元給有投票權的楊姓婦人,請託她和2個兒子投票支持他,已違反選罷法的投票行賄罪,將林男起訴,並提起當選無效訴訟。
宜蘭地院審理時,林男辯稱,警訊和偵查初期均否認賄選,因為年事已高,又罹患心臟病,長年需服藥控制,加上曾發生重大車禍,無法久坐應訊,因擔心遭收押影響選情及危害生命,與律師討論後,不得已才自白犯罪,因此他在偵查中的自白,並非出於自由意志。
不過,宜蘭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男在偵查中認罪,是出於自由意志,判決林男當選無效。林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審理後認為,依據證人蕭女、楊婦警詢及偵查中證詞,及林男在偵查中的自白,足證檢方指控林男分別交付蕭女1000元、楊婦3000元,要彷蕭女、楊婦及2個兒子投票支持林男當選里長為真,已涉及選罷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行,判決林男當選無效。
-
屏東高樹鄉代楊平庄涉賄選 改判當選無效定讞
-
里長涉賄當選無效 補選又見樁腳買票
-
高雄新站特區擁商圈核心 高鐵南延將再現風華
-
樁腳涉買票 車城鄉長陳政雄當選有效定讞
-
苗栗三義鄉代江明政賄選 二審維持判3年7月
-
助理幫買票被判當選無效 南投縣議員吳棋楠二審大逆轉
-
雲林縣議員蕭慧敏賄選案 當選無效定讞
-
27歲火舞特技演員遭詐騙赴泰失聯 家人接訊息「付贖金才能返家」
-
獨家》街頭槍戰內幕曝光!台南陸橋幫幫主涉5億詐賭 惹怒「藏鏡人」
-
母幫植物人兒 休掉販毒妻
-
紫南宮發錢母人龍7公里 7旬婦猝死
-
1天狂叩農夫20通電話 追愛女判刑還賠10萬
-
情障女狂叩騷擾吃官司 醫師︰早治療可減少認知缺損
-
開車衝進太陽能機房 鋼管插喉慘死
-
蔡阿嘎帶警上門強制執行》蘿拉住處查獲喪屍毒品 警數位鑑識追毒源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