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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媽男友凌虐7歲男童 鉛筆、掃帚柄插肛門重判9年定讞

2023/06/06 11:32

台中市7歲男童遭其單親媽媽的黃姓男同居人凌虐,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將黃男重判9年,最高法院駁回黃男上訴定讞。(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中市7歲男童前年遭其單親媽媽的黃姓男同居人凌虐,黃男以鉛筆、掃帚柄插入男童肛門,導致其直腸潰爛,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依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性交等罪,將黃男重判9年徒刑,最高法院日前駁回黃男上訴定讞。

判決書指出,黃男因自認男童不服管教,經常體罰修理,且越來越凶殘,會以膠帶、繩子先綑綁住男童,或用衣架、扳手、掃把和徒手毆打男童,進而踢踹、踩踏男童身體、頭臉部及四肢,還會用手指彈弄生殖器官。

2021年8月16日晚間黃男又以繩子綑綁男童腰部,男童雙腳踢踹掙扎,黃男又指示男童生母拿繩子、協助按住男童雙腳,他持衣架、掃把柄毆打頭部、四肢與臀部,虐至隔日凌晨。

黃男也曾以鉛筆、白板筆插入男童肛門,甚至以掃帚柄插入,手段凶殘。

警方接獲鄰居報警稱男童深夜嚎啕大哭不止疑遭家暴,警方到場處理,見男童全身赤裸,身上有多處新舊瘀傷、右眼黑輪,送醫治療,診斷發現他直腸有多處潰瘍。

二審法官認為黃男和男童生母觸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妨害自由罪等,黃男2度以異物侵入男童肛門,則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黃男9年徒刑,男童母親協助男友施虐,被判刑6月並緩刑3年。

黃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誤,駁回黃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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