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散光不戴眼鏡開車上路 連撞三路人下場GG了

2023/04/18 08:23

散光不戴眼鏡開車上路撞傷3人,陳姓農夫慘遭暴打,雙方均遭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眼睛有散光的陳姓農夫開車上路,為閃躲前方車輛竟逆向開進對向車道,連撞3名路人成傷,其中一女的吳姓男友趕到現場時,對陳男的荒唐駕駛為之暴怒,竟暴打陳男並將陳男轎車砸得稀巴爛,新竹地院將雙方均判處徒刑。

法官調查,110年4月25日晚間8點多,陳男開車載4個孫子行經竹市五福路時,遇到一男一女路人抱1名小孩行走在對向車道上,陳男為閃避前方臨停在車道上的遊覽車,逕自違規跨越雙黃線逆向開到對向車道,並直接自後方撞擊,三人均倒地受傷。

到場的吳男見女友遭陳男違規開車撞擊倒地,竟一時氣憤,出拳毆打陳男臉部,造成陳男頭部外傷、頭暈及頭痛,吳男又持棍棒猛敲陳男轎車引擎蓋、右後照鏡、車門、後擋風玻璃及車體鈑金等處,致該車後擋風玻璃破裂、右後照鏡斷裂、車體鈑金多處凹陷而喪失部分效用。

法官審酌陳男明知自己眼睛有散光,應配戴眼鏡矯正視力,以避免開車視線受此影響,卻貿然未配戴眼鏡就開車載孫子們上路,又為閃避路旁車輛,即任意跨越分向限制線駛入對向車道,直接自後方接連撞擊3人,其過失情節實屬重大。而吳男見女友遭撞擊受傷,卻貿然毀損對方車子並傷害陳男,縱考量其當下受有刺激,亦難認其行為有何可取之處。

法官依過失傷害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吳男則依毀損、傷害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