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台播「羅智強爆暗黑兵團毀韓」挨罰20萬 興訟再吞敗
2021/09/09 11:22
TVBS新聞台製播「毀韓放大招、羅智強爆暗黑兵團作戰模式」,遭NCC認定未盡查證義務,裁罰20萬元;T台雖興訟請求撤罰,但北院認為未詳盡查證便播出新聞,確實違反衛廣法,挨罰無誤。(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TVBS新聞台前年播出「毀韓放大招、羅智強爆暗黑兵團作戰模式」報導,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未盡查證義務,裁罰20萬;T台興訟請求撤罰。台北地院嚴正指出,T台僅依羅智強接獲網路爆料為消息來源,卻未盡到查證責任,已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必須應受罰,判T台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5月6日晚間10時許,TVBS新聞台節目「十點不一樣」播出「毀韓放大招 羅智強爆暗黑兵團作戰模式」,是以羅智強接獲網友爆料說法為主,輔以網路「暗黑兵團」網軍公司運作方式等作為報導內容,事後遭NCC認定T台播出前,未明確揭示具體消息來源或媒體採訪,未善盡基本查證義務。
NCC並指,該次新聞已誤導民眾認知及判斷,損害閱聽眾視聽權益,致損害公共利益,已違反衛廣法規定,裁罰20萬元。
T台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無論從真實惡意原則或合理查證原則來看,該新聞均未違反事實查證導致損害公共利益,且NCC在無法證實該新聞「虛假」、「不實」情形下就對聯利開罰,依比例原則而論,已逾越最小侵害原則,請求撤銷罰鍰。
NCC解釋,製播新聞的必要程序是必須進行事實查證,若未查證或雖有查證卻不確實,而發生片斷取材、煽情、誇大、偏頗等失衡情事,即是違反衛廣法。
北院指出,T台僅依羅智強所接獲網路爆料為消息來源,並無任何查證程序便播出新聞,確實未盡衛廣法規定的衛廣媒體中事實查證責任,遭NCC裁罰20萬元並無違誤,判T台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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