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前崁頂鄉長林光華收賄賣官 懲戒法院判撤職
2021/07/18 16:21
懲戒法院日前認定林光華違失情節重大且明確,嚴重損害政府信譽與形象,判決撤職,停止任用4年。可上訴。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屏東縣崁頂鄉前鄉長林光華,任內涉收受賄賂賣官、圖利工程廠商,監察院今年5月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日前認定林違失情節重大且明確,嚴重損害政府信譽與形象,判決撤職,停止任用4年。可上訴。
林光華涉於鄉長任內,於2017至18年分別與羅、陳、鍾姓等人,期約收受各120萬至150萬元賄賂價碼,內定錄取其子為崁頂鄉公所清潔隊技工,共收賄400萬元,另於辦理水利署第七河川局堤坊工程時,涉指示鄉公所秘書、建設課長等人,共同圖利特定洲子協會、港東協會,涉違政府採購法。
林光華去年被檢方提起公訴,一審被判刑15年、褫奪公權6年。林另於2018九合一選舉時,被查獲涉嫌買票,被判當選無效,已被解職。
監委蔡崇義、王幼玲提案彈劾林光華,監院審查會今年5月通過,彈劾案文指出,林光華已由法院判決有罪在案,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之假借權力以圖利、利用職務機會損害於人、收受餽贈等,移送懲戒法院。
懲戒法院認為,林光華違失行為明確,行為影響公務人員形象,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全案可上訴。
-
疑串證 崁頂鄉長林光華又收押
-
補選2週後才辦就職典禮 崁頂鄉長曾輝地:將馬不停蹄推動鄉政
-
AI驅動賦能 亞東醫院勇奪24項醫療品質大獎
-
崁頂鄉長林光華賄選遭解職 貪污罪重判15年
-
崁頂鄉長林光華涉貪交保復職後月餘 又被羈押
-
新年送健康 從萬歲牌開始!多款堅果禮盒 滿足不同長輩喜好
-
玉里醫院病房失火照服員勇救火 157住民迅速疏散
-
台84台南學甲段半聯結車遭砂石車追撞 司機撞落橋下不治
-
台88線高雄段3車連環撞 「運兵車」阿爾法慘況曝光
-
海陸男連長涉性騷擾男中士 被記過爭清白吞敗賠償
-
1/20 威力彩頭獎上看5.4億 今彩539獎號也出爐
-
彰市大埔路「人行道」汽機車照停 警方:開始取締後會改善
-
台中商圈鈴木、賓士爭車位互不讓步 硬皮鯊突襲勝出
-
菲籍遊客遊平溪鐵軌旁拍照手張開 遭列車擦撞跌倒頭傷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