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崁頂鄉長林光華涉貪交保復職後月餘 又被羈押

崁頂鄉長林光華涉貪交保復職後月餘再度被羈押。(資料照)

崁頂鄉長林光華涉貪交保復職後月餘再度被羈押。(資料照)

2019/11/29 16:1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涉貪遭羈押近4個月後獲交保才復職月餘的民進黨籍崁頂鄉長林光華,疑因違反保釋規定,有串證之虞,昨天在屏東地方法院開庭時,遭法官當庭裁定羈押,消息傳開後,引起地方議論。

林光華因涉嫌收受人事費用及工程賄款,今年5月間經檢調搜索約談後,被屏東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獲准,羈押近4個後於9月間獲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10月中旬才申請復職,但官司卻接踵而至,幾天前才因去年的賄選案被屏東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

林光華因涉貪被屏檢起訴,屏東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審理時,檢方認為林光華在交保期間,涉嫌與證人不當接觸,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後,認為林光華違反保釋規定,有串證之虞,當庭裁押解送屏東看守所,實屬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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