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女銀行職員「玩很大」 盜領客戶1億餘元填補投資虧損
台中地檢署依銀行法的銀行職員違背職務罪,起訴盜領客戶1億2754萬元餘元的林女。(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任職銀行48年的林姓資深女職員,向客人推銷投資型保單,獲得客戶信任、授權提領存款之際,「玩很大」的她,竟在5年間,伺機盜領4名客戶存款達1億2754萬餘元,用來購買基金、填補客人的投資虧損,或填補她挪用其他客戶的存款,台中地檢署認為她同時觸犯詐欺、洗錢、銀行法的銀行職員違背職務等罪名,今天以罪刑較重的銀行職員違背職務罪起訴。
判決書指出,在銀行任職48年,俗稱理財專員的64歲林姓銀行女職員,為增加個人業績,獲得高額佣金報酬,向客人推銷法商法國巴黎人壽的人壽投資型保單,客戶並授權她領款繳納保險金,不料,她卻在2015年至2019年挪用石姓客戶共5421萬餘元存款,以及20萬美金(折合台幣約558萬元),2014至2019年間,她利用保管賴姓客戶的金融帳戶機會,挪用高達4946萬元,用來購買基金保單等投資理財,或用於生活費支出,或支應其他客戶投資保單的利息、解約不足的本金或其他投資虧損,上述投資虧損,部分是客人的投資,林女擔心被投訴,遂挪用其他客戶存款,彌補上述虧損。
2015年起,林女受蔡姓客戶委託理財,盜領共高達928萬餘元,用來填補她挪用其他客人的資金,2017年間,林女用同樣手法,盜領陳姓客戶存款共900萬元,共計1億2754萬餘元,直到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於2019年10月間,在台中地檢署指揮下,搜索林女住處,並查扣林女的一片土地與存摺帳戶。
上述長達5年的犯行,銀行也察覺怪異,不過,林女卻向客戶宣稱,銀行如果調查,詢問客戶時,請客戶依她的指示回答,藉此規避銀行調查。
台中地檢署認為,林女觸犯詐欺取財罪,她把錢轉匯親友帳戶,涉嫌觸犯洗錢罪,任職銀行職員卻違背職務,觸犯銀行法的銀行職員違背職務罪,偽蓋客戶印章盜領存款,觸犯刑法偽造私文書罪,依刑責較重的銀行職員違背職務罪起訴,犯罪所得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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