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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檢舉藥局老闆賣管制藥、勒索30萬 各判刑5月

2021/01/07 14:44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夫妻2人各5個月徒刑。(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陳姓男子及其鐘姓妻子曾向新北市永和區一家藥局黎姓老闆購買管制安眠藥,因認老闆出售安眠藥價錢過高,遂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檢舉老闆非法販售毒品後,再向老闆勒索30萬元,嚇得老闆下跪求饒,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2人各5個月徒刑。

檢警調查,陳男與鐘女於前年5至7月間,以每顆50至80元價格,向黎某購買必須經由醫師診治、開立處方,才得以販售的第4級管制藥。

但2人認為老闆出售安眠藥價錢過高,遂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檢舉老闆非法販售毒品(黎某被控販售四級毒品罪嫌獲判無罪),並於同年8月1日下午,上門威脅老闆:「要請人去地檢署擋」、「欲處理此事要20萬元」、「不然要去警察局備案」,嚇得黎某當場下跪求饒,但並未給錢。

同日晚間,鍾女又再度上門威脅:「他請朋友幫忙也要十幾二十萬,所以後來才會跟你講30」、「就30」、「他說要找那個警察局幾職等的朋友」、「不然就是幫你去地檢署爭取」、「我講的時限是明天中午以前,沒有接到你的電話、沒有你的訊息、沒有告訴他你想要怎麼做,想要出錢交給律師做,那他去做他該做的陳述,可是他去警察局報案,對你的傷害應該會更大」。

鍾女還說:「不然你要明天下班他就要去備案,我就真的沒辦法討再幫你一直拖時間」、「警察局那邊我希望你中午之前給我答案,不然真的去告了,你真的會有很大、會有更大的困擾」等。

法院審理時,2人否認犯行,法官不採信,並斥責2人自認被害人販售安眠藥價格過高,明知依法檢舉即可,竟以報案為手段,恐嚇索取款項,致被害人心理承受極大恐懼,甚至於公開場所下跪求情,判刑各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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