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和同事起口角 客運司機竟撂未成年兒打人
2020/08/29 23:12
士林地方法院判林男緩刑。(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最壞示範!大南客運林姓司機與同事因停車問題發生口角,一時氣憤,竟揪未成年的17歲兒子一同把對方打到聽損、飛蚊症、骨折,被士林地檢署依傷害罪起訴,林男事後支付53萬元求饒,雖未獲得撤告,但士林地院認為他有悔意,並盡力賠償被害人,判刑1年半,給予緩刑4年,免入獄,可上訴。
2018年12月間,林男因停車問題與同事發生口角爭執,心生不滿,向17歲的兒子吐苦水,兒子聽了義憤填膺,為了幫老爸報仇,假裝乘客,搭上被害人所駕駛的客運,待公車開到台北北投總站時,趁被害人尚未解安全帶、行動受限,朝他的頭連環猛打。
林男另撂了2名友人在總站守株待兔,見兒子開打,2名友人立刻攀住駕駛座旁窗戶,對被害人飽以老拳,被害人為了逃跑,趕緊打開車門,沒想到車外助陣的人看到門打開,馬上抄起木棍衝進車內亂揮一番,被害人則奪下木棍,邊揮舞邊逃出車外。
車外站著林男,被害人這才意識到被痛毆的原因,原欲攻擊林男,未料反被林男拿出保溫瓶捶打倒地,一行人開始圍毆,直到另名同事見狀察覺有異,火速拿出滅火器噴灑乾粉,終撲滅眾人怒火。被害人送醫後確診腦震盪、右手骨折、右眼玻璃體出血併飛蚊症、感音性聽損。
一夥人被依傷害罪送辦,林男這驚覺一時魯莽恐誤了兒子一生,主動求饒,開出兒子支付13萬元、自己40萬元的賠償金,被害人同意和解,先收了33萬元,但未撤告,只同意給予緩刑。
士院考量林男無前科、尚知悔悟、盡力賠償,給予緩刑4年,但要求他履行尚未支付的20萬元和解金,若未履約,將撤銷緩刑進牢籠;另外,兒子因和解完畢,士院少年法庭裁定不付審理,交付林男嚴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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