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閃爍竟遭盤查…男大生罵警「神經病」 逆轉改判無罪
高等法院改判劉男無罪。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辱警竟無罪?劉姓男大生在台北轉運站候車時抽菸,又因穿著短褲、拖鞋,眼神閃爍,遭4名台北市特勤中隊員警認為「形跡可疑」,要求盤查,但查無不法,劉男臨去前脫口辱罵員警「神經病」、「莫名其妙」,遭警方提告侮辱公務員罪、公然侮辱罪,一審判劉男拘役10天,他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為侮辱公務員罪須在警方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才算,且劉男無「真實惡意」,今天大逆轉改判無罪定讞。
劉姓男大生穿著內衣、短褲和拖鞋,要搭客運返回台中,去年8月13日晚上10點48分趁空檔在台北轉運站一樓入口處抽菸,員警認為他「眼神閃爍、隨即轉頭」,行跡可疑,要求他出示證件遭拒,引發口角,警方查無不法,結束盤查,劉男不爽無故遭盤查,擔心趕不上客運,離去時經過徐姓警員身旁撂話「神經病」、「莫名其妙」,被警方依公然侮辱、侮辱公務員罪移送法辦。檢方偵查後,將劉男起訴。
劉男應訊承認對警方脫口而出「神經病」、「莫名奇妙」,但否認涉公然侮辱罪,聲稱當時是自言自語,沒有針對4名員警,自己因為無緣無故被盤查心情低落,而且快要趕不上客運,才會說這些話。
士林地院勘查警方密錄器錄音光碟,認定劉男涉公然侮辱罪,判拘役10天,侮辱公務員罪則判無罪。劉男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審理時,劉男辯稱,說出神經病等,並未針對4名員警,主觀上沒有公然侮辱犯意,也是在言論自由範圍,若警方誤會的話,願意道歉。
高院認為,警方因劉男「眼神閃爍、隨即轉頭」,即認定屬於行跡可疑,太流於主觀,且刑法侮辱公務員罪構成要件,必須是在「公務員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才構成,警方承認當時是盤查結束時劉男經過身邊才說出「神經病」等話,認定劉男當時並無「真實惡意」,今天改判劉男無罪定讞。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
-
72歲酒店大亨違停還譙警「王八蛋」兒女助陣一併被逮
-
警察看眼神攔查? 網友彙柯P「超可疑」眼神集....
-
鳳山建設大加持 華鳳特區金築蓋好宅
-
當眾辱女警是「胖妹」 莽男挨罰3千
-
辱警「看到女生那個下面就硬了」 男子的下場是…
-
罵警「看三小」涉妨害公務 「天色昏暗」獲不起訴
-
亂穿越馬路還罵警「毋成囝仔」 醉男罪加一條
-
假鬼假怪騙色騙財 還瞎掰「色鬼」要冷氣、手機配網路吃到飽
-
網詐「我是妳國中同學」誆遭恐怖攻擊 婦人差點匯10萬救命錢
-
42歲女子疑生活打擊失智迷途 警助返家
-
機車疑似鬼切左轉 慘遭後方汽車撞飛
-
老司機哭了!台中「香水美容SPA會館」被抓到媒介色情 勒令歇業
-
竹北住宅火警 5人獲救1送醫
-
看診示愛被拒 騷擾恐嚇「隨機砍護理師」送辦
-
贓款漏寫了1個零 警員乾脆私吞差額判罪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