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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口夫妻吵架 約出老婆閨密硬上判吃牢飯

2020/07/24 07:40

胡男被控性侵其妻閨密,被橋頭地院判刑。(情境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胡姓男子假藉夫妻吵架,與其妻的閨密小雪(化名)外出解悶時,又以酒駕恐遭警方攔檢為由,將對方載往摩鐵酒後性侵得逞,被橋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5月11日晚上10點多,從事粗工的胡姓男子,藉口與妻子吵架,要找其妻的閨密小雪外出聊天,小雪不疑有詐而允諾。

一小時後,胡嫌開車前往與小雪碰面後,他又以擔心酒後駕車,恐被警察臨檢為由,提議將車開往汽車旅館比較放心。

由於小雪是胡妻長年的閨密,並相信他不會有非份之舉,於是搭乘胡車轉往汽車旅館談話。隔天凌晨,胡嫌與小雪飲酒後,露出猙獰面目,強壓小雪在床上,涉嫌強吻臉部、撫摸胸部,進而性侵得逞。

案發後,小雪不甘受辱,當天上午前往報案,並到醫院驗傷,胡嫌被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承辦法官開庭調查,小雪遭受凌虐後,曾接受心理治療,胡嫌雖坦承犯行,並願意賠償50萬元和解,但至今未履行,並審酌他利用小雪與其妻子為長年閨密好友,而對其信賴之機會,恣意對她強制性交犯行,因而判處徒刑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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