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控美熟女「硬騎」 還羞辱他「比外國人小」
2019/10/01 17:26
老翁控熟女性侵,還奚落他「不硬」、「比外國人小」,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 (示意圖))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60多歲的老翁指控,熟女美美(化名)對他性侵2到3次,還奚落他「不硬」、「比外國人小」,美美反駁稱,因為拒絕老翁追求並封鎖他,對方才提告整她,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美美罪嫌不足不起訴。
老翁指控,去年5、6月間透過友人介紹及臉書認識40多歲的美美,去年9月28日,美美邀約她到三井OUTLET共進晚餐,接著主動邀他到她家過夜,他一開始拒絕說:「因為你會性侵我」,但美美苦苦哀求稱:「不會性侵他」,他才勉強同意到美美家過夜。
老翁說,翌日兩人到外吃飯,飯後美美說要買酒回家,30日凌晨,美美拉著他跳舞,拿著手機自拍,然後把他拉到房間,脫掉他睡衣,先愛撫他生殖器,再強「騎」在他身上對他性侵;當天下午他想離開,卻因大樓電梯有門禁,沒有卡無法離開,後來美美說要請他吃飯,卻在吃飯羞辱他「沒用」、「不硬」、「不配合」、「比外國人小」,然後掉頭就走,連飯錢都沒付就走人,他不堪受辱驗傷提告。
出庭時,美美否認性侵,辯稱兩人吃飯時有喝酒,老翁喝醉才讓對方在住處過夜,兩人確有摟摟抱抱,並脫掉上衣,但老翁沒有勃起,兩人並無發生性行為,認為因拒絕對方追求,也封鎖對方,老翁故意用這種方式整她。
檢方調查,老翁自承,去年8月美美二度邀約他去住飯店,聲稱美美當時就已有性侵他的動機,但老翁9月卻仍跟美美見面吃飯,甚至到美美住處過夜,且9月30日下午兩人外出用餐,老翁沒趁機逃離及報警求助,身上也無明顯外傷,今年6月還要美美打電話給他,要求見面溝通案件,不符常情,因此將美美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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