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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收160萬包庇電玩 退休後遭公懲會再判撤職停用4年

2018/09/15 18:46

警員王宏文擔任高雄林園分局行政組巡佐時,涉收受賄款160萬元包庇電玩業者,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18年半確定,雖然他已退休,公懲會再判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警員王宏文擔任高雄林園分局行政組巡佐時,涉收受賄款160萬元包庇電玩業者,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18年半確定,雖然他已退休,但公懲會認他違反職務收賄,重創公務員廉潔形象,日前再判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全案確定。

2010年到2016年間,王宏文負責查緝轄區內的賭博電玩,卻收受6間電玩業者行賄高達39次,金額160萬元,被依貪污罪中的違背職務收受罪起訴,官司期間,他平調保安大隊小隊長並申請退休。

王宏文與業者間有個黃姓白手套,每個月逢25日,王男就會開車去載黃男,在車中收取6間電玩業者轉交的賄款,殊不知早就被檢、廉、調盯上,蒐證齊全,王宏文因此也被重判18年半確定。

公懲會指出,王宏文身為執法的警務人員,竟違背職務而受賄,除了觸犯刑罰法律,也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公務員應清廉」之旨,屬於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定義的職務上違失行為。

公懲會認為,王宏文行為重創公務員清廉節操形象,為了維護公務紀律,有予以懲戒必要,而根據刑事判決等相關資料,審酌他收受賄賂次數與金額,判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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