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刑事局;不影響偵辦決心
2018/03/08 16:04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官邸發生血案後,改建為市警局警政大樓。(資料照)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針對行政院會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取消30年追訴期,只要凶手在有生之年被抓到都要接受法律制裁,對此刑事局樂觀其成外,也強調不論有無追訴期,任何刑案警方只要有接獲犯罪相關資訊、情資,皆會相當重視,報請檢察官指揮,展開偵查,積極偵辦,故修不修法,不影響偵辦的決心。
至於此修正案通過,代表發生在22年前的彭婉如命案、劉邦友血案將無追訴期,刑事局表示,2案過去接獲的線索與情資非常多,但皆欠缺關鍵性的資訊,突破案情,目前則尚無新的事證。
-
千萬法拉利車主是神秘「鋼鐵人」3年前開藍寶堅尼火燒車
-
嘉縣議員黃啟豪提案消防大隊增置副大隊長 消防局贊同
-
被同事夾傷手「釘孤枝」卻打輸 撂人持瓦斯槍嗆聲4嫌全落網
-
路旁大貨車突滑向車道 曳引車閃避卻撞另輛大貨車
-
雙載機車閃避聯結車 女乘客墜落一樓深邊坡受輕傷送醫
-
宜蘭首場震災演習 3千防災包仍可供新入籍縣民索取
-
很多人不知圓形綠燈可左轉 南市警交通大隊允諾加強宣導
-
檢察長遴選作業將至 劍青檢改籲法務部提早規劃期程、勿走回頭路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