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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刑事局;不影響偵辦決心

2018/03/08 16:04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官邸發生血案後,改建為市警局警政大樓。(資料照)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針對行政院會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取消30年追訴期,只要凶手在有生之年被抓到都要接受法律制裁,對此刑事局樂觀其成外,也強調不論有無追訴期,任何刑案警方只要有接獲犯罪相關資訊、情資,皆會相當重視,報請檢察官指揮,展開偵查,積極偵辦,故修不修法,不影響偵辦的決心。

至於此修正案通過,代表發生在22年前的彭婉如命案、劉邦友血案將無追訴期,刑事局表示,2案過去接獲的線索與情資非常多,但皆欠缺關鍵性的資訊,突破案情,目前則尚無新的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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