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道老大硬上女恩人 還逼她跟男友分手
林上恩硬上女恩人挨告,刑事一審就強制性交部分判刑4年6月,已上訴二審,民事今再判賠74萬元,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黑道老大林上恩,近年屢犯槍砲、傷害或妨害自由等罪,已遭判刑定讞、入獄服刑中。但日前再被查出,「硬上」一名女恩人,甚至持對方手機傳送性愛畫面給男友、逼迫分手。刑事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有期徒刑4年6月,其餘犯行併判1年,得易科罰金36萬,已上訴二審;民事今再判賠74萬,可上訴。
綽號「土匪」的林嫌是毒蟲,現年39歲,年輕時因吸毒遭判刑確定,後再因持有槍械或妨害自由等事,再被判3年10月刑期定讞;不過,前科累累的他仍對女恩人下手。
林男2014年12月計誘曾借款10萬元幫助過他的女恩人到家,見面後立即性侵2次,並持手機紀錄性愛畫面,假使不從,便會拳腳相向;而他惡行不僅於此,甚至將性愛畫面透過聊天軟體傳送恩人男友,致電謊稱女友已跟他發生性關係、決定分手,恩人被迫附和。
但男友依據雙方過往相處默契,察知女友語氣有異,預先報警;而林男得知後竟不懼怕,還載恩人前往男友家尋仇,路途中見巡邏員警,被害人才得以跳車獲救。不過,林嫌仍成功持女恩人提款卡盜領24萬元得逞。
林嫌到案後堅稱雙方你情我願、否認性侵,24萬元也是女方借款所得。但刑事一審依據被害人前後供詞一致,且有證人證明,被害人當日衣衫不整、面露懼怕表情,鄰居也曾聽見性交或毆打聲音,基於被告毫無悔意,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至於強制、偽造私文書或詐欺取財等罪,併判1年刑期,得易科罰金36萬元,現已上訴二審。
民事部分,林嫌日前出庭時仍做無罪答辯,堅稱是女方主動「找我發生關係」,否認賠償責任。台北地院民庭法官未採信辯詞,審酌雙方條件後,今判賠7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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