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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未滿3月 人夫竟偷吃國中少女

2017/01/31 12:53

新北地院刑事法庭大樓。(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30歲的鄭姓人夫與妻子新婚不到3個月,竟又在外追求14歲的國中少女,並與少女發生性行為,新北地院日前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鄭男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104年6月間,結婚未滿3月、其子出生未滿5月的鄭男,經友人介紹認識14歲少女,竟不顧已婚身分,對少女展開追求,104年7月間3度帶少女到汽車旅館開房間,少女父得知後,氣得對鄭男提告。

鄭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向少女及少女父道歉,承諾不會再與少女交往,獲得父女無條件原諒,檢方因此予其緩起訴處分,未料鄭男並未履行緩起訴條件,顯示仍存拖延僥倖心理,法官痛批他未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負責,因此判他有期徒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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