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代川中箭落馬 前檢察官:大意失荊州
前國防部保防處長趙代川。(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曾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律師胡原龍說,這次因憲兵違法搜查民家而中箭落馬的國防部保防處長趙代川,是一位從基層做起的優秀反情報工作將才,專抓共諜,近年連破了好幾件共諜案,而從這次八里「辦案」行動前是由趙代川的少將層級親自主持會議、現場動員十名軍憲的規格可以研判,軍方起初是以「追查共諜」的方向辦案,趙極可能被「下面的人」唬弄,才會誤判情資、小案大辦,搞了個大烏龍,「大意失荊州,趙的下台,是國家的損失」。
胡原龍認為,「下面的人」也許是小案大報、好大喜功、甚至為了績效壓力,偏偏情資又解讀錯誤,誤判以為真的是共諜案,或至少認為是立案前的重要情報蒐集,趙代川才會親自作鎮指揮,行前煞有介事開會討論,又出動十幾人的大陣仗前往,結果只查出三件過期文書的這種小案子,過程中又忘了遵守基礎的程序正義,失敗的結果,也只能由帶頭指揮的趙代川扛了。
胡原龍還指出,一萬五千元獎金也很奇怪,公務單位發放獎金,領受人都是簽領據,絕不會是簽切結書,切結書是附帶承諾條件、有對價關係的文書,「要簽切結書,就絕對不會是獎金」,國防部有必要拿出當初要給魏先生的文件,以及國防部簽核獎金的公文,以昭公信。
至於今天傳出的新說法,現場軍、憲人員指稱並未進入魏先生的住宅內,而是站在門口等魏拿文件出來;胡原龍認為,若真是這樣,的確是不構成執行搜索,但說法相當矛盾,不具說服力,既已取得自願搜索同意書,為何不進去?既然不打算進去,為何又要對方簽同意書?違反常理。
胡原龍建議軍方一次把全程講清楚,犯錯就該承認,該負責的就負責,一直圓謊下去也不是辦法,搞得現在整個憲兵形象都賠進去了,反情報工作也損兵折將,很不值得,誠懇、誠實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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