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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手勢指人「阿達」 婦判罰3千元

2016/02/27 10:42

圖為示意圖與文無關。(自由時報電子報)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彭姓婦人103年5月間,到龍潭區一間超商購物,與翁姓婦人發生争吵,引來其他客人側目,彭婦對其中1名顧客,比出YA手勢並在頭部太陽穴位置搖晃,意指翁婦:「她是阿達!」

因為這個手勢,翁婦控告彭婦公然侮辱,彭婦否任手勢比的是翁婦,辯稱那是勝利的意思;不過,翁婦電告超商王姓店長,要求提供監視器畫面被拒,電話還沒掛斷,聽到彭婦在一旁提醒王男「你不要給她喔!」所有對話都被錄下。

桃園地院法官不採信彭婦說詞,另,彭婦要求店長不要提供監視器畫面,顯然是擔心東窗事發,審結依公然侮辱罪判罰3000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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