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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賣海砂屋挨告 逃亡12年6月追訴期免關

2016/02/04 12:26

男賣海砂屋挨告,逃亡12年6月追訴期免關(資料照,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黃男、江女夫婦花千萬購屋,事後才發現買入海砂屋,要求原屋主羅男出面解決,豈知羅男先是到案,後知恐遭判刑,竟開始逃亡,至今仍未出面;北院指出,羅男通緝追訴期已過,他至今再出面,已不須面對任何刑責。

台北地方法院指,89年9月,黃、江夫婦預購屋,先是在北市看屋,中意一處房產,遂花1268萬購入;豈知才搬入,就發現房產為海砂屋,輻射嚴重超標,通知人已在國外的前屋主羅男回國,羅承諾負責,竟找來公司覆蓋鉛板,使房屋先通過輻射檢測,假意通過後即開始逃亡,挨告後至今尚未出面。

法院表示,羅男被判刑遭通緝,追訴期為10年,加上調查時間2年6月,因此總追訴期為12年6月,但羅男至今仍未出面,躲過追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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