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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貨車賊撞車後溜走 受害車主投訴警方疏失

2016/01/27 15:40

被撞的白小客車車身凹損嚴重。(記者王俊忠翻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一名洪姓毒品列管人口於1月25日深夜在南市涉嫌偷竊一輛藍色貨車,偷車後不久在中西區金華路、民權路口闖紅燈撞上一輛白色小客車,二分局蘇姓等四員警到場處理,洪嫌可能擔心偷車東窗事發,把身分證交給蘇姓警員後偷偷溜走,白小客車主一方PO網抱怨4名員警辦案疏失,今天南市警二分局調查後認定4名處理員警當時各有職責任務,沒有疏失,不會處分,但會做成案例,要求員警精進執勤技巧。

據了解,這件車禍發生在1月25日深夜11點多,有毒品前科的洪姓男子駕駛偷來的藍色貨車,在金華路、民權路口闖紅燈撞上謝男駕駛的白色小客車,白小客車車身凹損,二分局蘇姓等四員警到場處理,洪嫌疑擔心偷車被警方識破,把身分證交給員警後趁隙逃離現場,駕駛白小客車的謝男一方不甘愛車被撞、傷痕累累,四名員警到場居然沒顧好肇事嫌犯、讓人跑了,譏諷說「不愧是人民保母」,將此事PO上網指責員警有疏失、要求警方追查到底,並請網友幫忙肉搜洪嫌。

市警二分局說明,貨車車主當時還不知道自己車子被偷,還沒報警,蘇姓警員剛受理時也不知道貨車失竊,且是蘇員一人面對洪男與謝男;另三名員警分別在夜色暗的路口警戒、疏導車流及協助通報救護車將謝男車上兩名受輕擦傷的女子送醫,四員警各有職責任務在做,沒有明顯疏失,不會處分。

二分局副分局長盧福記強調,有人受傷的車禍肇事人,法律沒規定一定要馬上做筆錄,但像洪嫌留下後又偷溜走,會依道安處罰條例未排除車輛路障為由對他開罰單;至於洪涉偷車部分,會積極拘提到案、依竊盜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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