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轉門條款 高院判顏慶章無罪
2008/11/19 13:2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財政部長顏慶章被控91年轉任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常任代表後,在94年3月退休,不久擔任復華金控董事長涉嫌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旋轉門條款」,高等法院今日上午11時宣判,認定顏符合公務員服務法離職規定,判他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所謂的「離職」,並不限於一定是要離開公職才算,就算仍擔任公務員,只要轉調的公職,已經沒有對原職管轄的事業機關還具有權責,就已算是離職,不再發生觸犯旋轉門條款的刑責問題。
法界人士認為,這項判決結果,使得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1有關「離職」的定義,更加明確化,對公務員轉任等權益有重大影響。
顏慶章是於89年10月6日至91年1月31日擔任財政部長,91年2月1日轉任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WTO)常任代表至94年3月為止。
顏於94年3月退休後,6月29日轉任復華證券金融公司董事長,復華證後來與元京證合併並更名為元大金控,顏出任元大金控董事長。
台北地檢署以顏慶章卸下公職,3個月後就轉任復華金董座,違反旋轉門條款,今年4月將他提起公訴,台北地院9月11日判他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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