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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明智告兒媳毀謗 二審敗訴定讞

2014/11/18 12:01

科技界大老宣明智告媳婦王敏(左)妨害名譽,高等法院今仍判王敏無罪,全案定讞。(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不滿兒媳王敏指他耍特權,控告王敏妨害名譽,一審判王敏無罪,宣明智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仍判王敏無罪,全案定讞。

宣明智兒子宣昶有與妻子王敏婚姻失和,意外引發公公告兒媳的風波。去年8月,王敏報案家暴並聲請保護令,她擔心警方與宣家關係良好會吃案,並懷疑警方將報案資料洩漏給宣家,去年10月寫檢舉函給警政署保二總隊,指宣明智身為警友會榮譽理事長,卻濫用特權導致警察不受理她報案,還洩漏個資。

事件經媒體報導後,宣明智不滿被指耍特權,告王敏妨害名譽,今年3月一審判王敏無罪,宣明智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上週開庭時,宣的律師批評王敏不該誣指公公耍特權,質疑「媳婦可以這樣對公公嗎?」王敏律師則說,「王敏只告丈夫1件家暴案,宣家卻告她家人至少5件官司,王敏的父親、姊姊都挨告。」王敏聽完當庭淚崩,頻頻拭淚。

庭訊後王敏與母親步出法院,面對記者詢問,王敏低調回應:「快要宣判了,我還能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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