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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鳳梨等種苗外流 政院修法最重處3年徒刑

2023/03/16 15:47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表示,台灣有非常多品種優良的種苗,包含稻米、蘭花、重要蔬果等,這些品種本來就具種苗競爭力,很多業者透過夾帶方式,移到對岸或其他國家繁殖,繁殖後這些產品會回銷或外銷到出口國,造成我國貿易競爭力損失。 (行政院提供)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國前年暫停輸入台灣鳳梨,並稱有種植我國育成的金鑽鳳梨,引發我品種外流疑慮。行政院會今(16)日通過「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修正草案,增訂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輸出入種苗、種苗的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的情形,違反公告禁止者,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正草案增訂刑罰入法,賦予農委會公告禁止輸出入種苗、種苗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的事項,違反者除有刑責,違法輸出入之物的沒收,及法人併罰規定,法人或雇主自然人將連帶處罰金。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在行政院後記者會表示,植物品種權未經同意即輸出入或繁殖,現行是以民法訴訟方式處理。但過去用這個方式處理侵權樣態時,因民法訴訟過長,往往耗費時間而沒有達到效果。

陳駿季說,這次修法透過加強罰則,拉到刑罰位階,更能有效遏止相關行為,同時農委會也針對學術用的輸出有嚴謹規範,將特定材料正面表列,得經農委會同意後才能輸出,未來也會正式公告。

陳駿季強調,台灣有非常多品種優良的種苗,包含稻米、蘭花、重要蔬果等,這些品種本來就具種苗競爭力,很多業者透過夾帶方式,移到對岸或其他國家繁殖,繁殖後這些產品會回銷或外銷到出口國,造成我國貿易競爭力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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