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保條例三讀通過 生育給付、喪葬津貼全面調升
立法院院會今日三讀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正案」,將農保的月投保金額從現行的1萬200元,調整為2萬400元;喪葬津貼及生育給付標準同步調升。(圖擷自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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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10)日三讀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正案」,將農保的月投保金額從現行的1萬200元,調整為2萬400元;而喪葬津貼部分,也隨著月投保金額翻倍,從目前的15萬3000元,增加至30萬6000元。另,生育給付標準部分,亦從現行的2個月提高至3個月,以新法標準換算下來為6萬1200元。
行政院提案指出,農保條例自1989年6月公布施行以來,其月投保金額維持為1萬200元整。考量農業生產易受氣候影響,農民所得不穩,及30年以來經濟成長及通貨膨脹等因素,因此將月投保金額調整為現行金額的2倍。新法明定農保的月投保金額為2萬400元;保險費率定為2.55%。
至於喪葬津貼部分,現行條文規定,被保險人死亡時,按其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15個月。雖然本次修法並未修正此一條文,但因為月投保金額已經翻倍,因此喪葬津貼也隨之從目前的15萬3000元,增加至30萬6000元。
另,現行條文規定,在農保條例於2008年11月26日修正公布前,已參加本保險的被保險人,於年滿65歲且加保年資累計達15年以上,將所有農地全部委由主管機關指定的單位協助辦理移轉或出租,致未繼續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仍得繼續參加本保險。本次修法則刪除時間限制,以鼓勵年輕人投入農業生產,並促使老年農民安心退休離農。
而為鼓勵生育,新法也將生育給付標準,從現行的2個月提高至3個月。三讀條文指出,分娩或早產者,按其事故發生當月之投保金額一次給與3個月。不過,新法也增訂:「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的請領條件者,僅得擇一請領。」以避免同時符合勞工保險與農保請領資格者,重複請領。
此外,提案說明指出,農保與農職災保均為申請制,因農職災保於2018年11月1日施行,試辦初期採用自願加保方式,但各職域性社會保險皆為強制納保。為 簡政便民,本次修法也規定,農保條例新制施行後新申請參加保險者,僅須申請農保,即視為一併申請參加農職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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