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申請將屆 內政部研議修法延長1或2年
內政部公布的暫行條例申請期限將於6月11日屆滿,有部分宗教團體反映申請權利歸屬審認應備文件恐準備不及。對此,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內政部在政策上表示支持,已請業務單位進行修法研議延長1或2年。(內政部提供)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為解決宗教不動產「借名登記」的問題,內政部公布的暫行條例申請期限將於今年6月11日屆滿,有部分宗教團體反映申請權利歸屬審認應備文件恐準備不及。對此,內政部昨召開宗教事務諮詢委員會議,部長林右昌表示,內政部在政策上表示支持,已請業務單位進行修法研議延長1或2年,會盡快啟動修法程序。
宗教及禮制司說明,目前宗教團體依據「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提出權利歸屬審認,截至今年4月底,共有533家宗教團體提出申請,其中有1769筆不動產已完成更名登記或限制登記。
林右昌表示,針對暫行條例申請期限至今年6月11日,有部分宗教團體希望期限再延長,內政部在政策上表示支持,也已請業務單位進行修法研議延長1年或2年,且也會儘快啟動修法程序。
至於外界關心申請期限將到期是否影響後續申請,林右昌說明,完成修法後會接續原申請期限,讓申請無縫接軌,不會受到申請期限到期的影響。
林右昌也說,為協助各地方政府改善行政量能不足問題,並強化相關輔導宗教建物及用地合法化,內政部也在4月間報請行政院,規劃於114年編列1100萬元經費,補助各直轄縣市政府辦理相關業務推動所需的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