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刑法5月已修正 陳同佳涉犯殺人改列「永久」通緝

2019/10/24 20:54

港男陳同佳(見圖)去年2月涉嫌在台北殺害女友潘曉穎棄屍,檢方已根據今年5月修正的刑法,將通緝陳男的追訴權時效改為永久。(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港男陳同佳去年2月帶女友潘曉穎來台旅遊,卻涉嫌殺害對方後逃回香港,去年12月3日遭士林地檢署發布通緝37年6月。不過,立法院院會今年5月10日已通過刑法修正案,規定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通緝時效為30年,但發生死亡結果者,不在此限;因此,士檢在新法上路後立刻修正通緝書,將陳男的追訴權時效改為永久。

20歲陳男與21歲潘女去年2月從高雄入境台灣,兩人投宿台北市南京西路某旅社時,陳男涉嫌勒殺潘女,再以行李箱運屍到淡水棄置;陳男返港後變賣原屬於潘女的相機、手機及台幣,再持潘女金融卡盜領1萬8500港幣。

陳同佳後來遭港方逮捕,但因司法管轄權問題,導致港方無法以謀殺罪論處,僅能就陳男變賣潘女的財物部分論罪,依洗黑錢罪判刑2年5月,週二刑滿出獄,目前來台受審時間未訂。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