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開放申請「不當黨產」經費 黨產會批:無權做任何處分
2019/10/22 16:33
行政院黨產會認定婦聯會388億元財產為不當黨產,須收歸國有。婦聯會今日卻在官網發文宣布,要開放公益團體申請經費,待司法訴訟勝訴後履約。(記者陳鈺馥翻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認定婦聯會388億元財產為不當黨產,依法須收歸國有。事後,婦聯會不服處分,提出行政訴訟。今日更在官網發文宣布,開放公益團體來申請200億元經費,待司法訴訟勝訴後履約;對此,黨產會強調,婦聯會無權做任何處分,或逾權稱處分財產,要動用不當黨產,必須經該會核准許可。
婦聯會今日發文表示,10月16日會員代表大會中通過提撥200億元捐贈給國內各公益團體,做為辦理軍警消、榮眷福利、社福公益慈善事業、長照、婦幼與青年發展與福利等事項之用。歡迎國內各公益團體即日起向婦聯會提出申請。
婦聯會指出,雖然當前黨產會依據違憲的黨產條例,逕行下令沒收婦聯會99.3%,約388億元的財產,但婦聯會已提起行政訴訟,相信最後會獲得法院判定勝訴。
婦聯會聲稱,一旦勝訴,婦聯會財產將全數用於公益,此次會員代表大會決定先提撥200億元做「定向捐贈」,歡迎各公益團體即日起擬具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書,並檢附組織簡介及過去實績向婦聯會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者即簽訂附條件的贈與契約,在司法訴訟獲得勝訴後依約履行。
對此,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受訪表示,婦聯會公開宣示捐贈公益團體,立意良善,本會予以尊重,但捐贈應該使用2億4千多萬元合法財產。
「婦聯會無權處分!」施錦芳強調,婦聯會勞軍捐剩餘款388億元,黨產會已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應移轉國有。依法若要動用須經黨產會許可,婦聯會無權做任何處分,更不能違法逾權說要處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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