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為《壹週刊》寫稿 卸任的阿扁領得可能比在任的管爺多
台大校長管中閔(見圖)在政務官任內,匿名為《壹週刊》寫社論,1年領取65萬元,監察院前天通過彈劾。(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台大校長管中閔在政務官任內,以匿名方式在《壹週刊》寫社論,每年領取65萬元,監察院前天通過彈劾。監察院公佈的彈劾文意外揭露,前總統陳水扁2011年於台北監獄服刑期間,每週固定為《壹週刊》撰寫專欄,稿費每篇約2萬元的行情,並推論若以每週固定1篇、1年52週為計,管中閔平均每篇稿費約1.25萬元,比阿扁還少。
監察院三度約詢管,管先後以「開刀眼睛痛」、「剛收到通知要上任台大校長」、「要準備上任」等理由請假。因此彈劾文表示,參考陳水扁2011年於台北監獄服刑期間,每週固定為《壹週刊》撰寫專欄,稿費每篇約2萬元之行情,認定管縱使比照陳水扁的身價以每篇2萬元稿費計算,其每年既固定領取65萬元稿費,至少須撰寫32篇社論。
彈劾文說,若以每週固定1篇、1年52週為計,平均稿費又恰巧為1.25萬元之完整數字;據此推算管每年為《壹週刊》撰寫社論篇數,應在32至52篇之譜。
彈劾文表示,銓敘部函釋,「不妨礙其工作與本職之性質或尊嚴」或「不涉職務之事務」時,得予兼職,但仍限於「偶一為之」,「非經常、固定」、「賺取薄利」等要件。管中閔在《壹週刊》每年領取65萬元、每月5萬元,不僅固定給付,且酬勞亦非微薄,更是「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要點」及「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所定法定兼職每月支領上限8000元或8500元的6倍有餘。
台大校長管中閔在政務官任內,以匿名方式在《壹週刊》寫社論,每年領取65萬元,監察院前天通過彈劾。監察院公佈的彈劾文意外揭露,前總統陳水扁2011年於台北監獄服刑期間,每週固定為《壹週刊》撰寫專欄,稿費每篇約2萬元的行情,並推論若以每週固定1篇、1年52週為計,管中閔平均每篇稿費約1.25萬元,比阿扁還少。(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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