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政務官任內寫的評論文章 還大讚國發會主委
監察院今天針對台大校長管中閔在擔任政務官期間違法兼職,以7比4通過彈劾案。根據調查,管中閔為《壹週刊》匿名寫社論長達7年,獲取400萬元報酬,其中在政務官任內的稿費共計190萬元,已違法「公務員服務法」禁止兼職規定,將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監察院今天針對台大校長管中閔在擔任政務官期間違法兼職,以7比4通過彈劾案。根據調查,管中閔為《壹週刊》匿名寫社論長達7年,獲取400萬元報酬,其中在政務官任內的稿費共計190萬元,已違法「公務員服務法」禁止兼職規定,將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監委蔡崇義說,由於監院三度約詢管中閔,管都請假未到,因此管並未直接勾選哪幾篇評論是他撰寫的,不過,管回給監院的說明,稱長期寫的都和經濟方面政策有關,因此合理推論有關經濟的評論多由管中閔所撰寫。
監委王幼玲指出,提案委員針對管中閔兼任期間,針對《壹週刊》撰寫「壹看法」、「壹觀點」、「壹評論」專欄進行整理,例如「亞太自貿協定向前衝」、「寄希望於國發會」、「區域自貿協定仍是當務之急」,都是管中閔當時業務範圍;此外還包括「自由經濟示範區不等同服貿」、「台灣經濟深沈隱憂」、「服貿協議強行闖關後遺症大」、「金管會主委賣力射箭」、「中國國際經濟逐漸佈局」等。
王幼玲提到,其中一篇「亞太經合會中的台灣身影」是在2014年11月27日,經比對,當時就是管中閔代表台灣出席亞太經合會。
據了解,當時的評論文章還包括「經濟復甦央行有責」、「拼經濟不靠稻草人」等為題的內容,批評時任央行總裁彭淮南,而「寄希望於國發會」文章中,則稱讚國發會主委,還要當時的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充分授權與大力支持國發會主委。
對於彈劾管中閔,在馬政府提名監委人數優勢下,提案監委原不太樂觀,不過,今天有2名「馬系」監委請假,情勢意外逆轉,出席的11名監委中,6名蔡政府提名的監委,5名「馬系」監委,其中「馬系」監委方萬富投票支持彈劾。
贊成彈劾的監委包括陳師孟、田秋堇、方萬富、林盛豐、瓦歷斯貝林、張武修、楊芳婉;反對彈劾者為王美玉、劉德勳、章仁香、江明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