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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今將通過《刑法》修正草案 涉死刑重罪取消追訴期

2018/03/08 07:16

劉邦友血案的縣長官邸(見圖),現已改建為派出所。(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會今天將通過《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涉及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重大犯罪,取消30年追訴期。例如彭婉如命案、劉邦友血案等重大刑案,犯人在有生之年被抓到,都得接受制裁。

政院預定今將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將修正第80條第1項,取消重大犯罪的追訴期。行政院院會通過後,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現行死刑重罪在刑法中有30年追訴期,即30年內沒有起訴的話,追訴權將消滅。未來修法通過後,只要凶手在有生之年被抓到,都要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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