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婉如命案專案警:就算過追訴期 還是會辦下去
刑事局專案小組成員說,他們也希望在法律追訴期前逮到人,並加強過濾相關線索。(資料照,記者黃志源攝)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劉邦友官邸血案發生在1996年11月21日,即將滿20年,雖然殺人犯的追訴期將屆,但警方專案人員強調,這個只是法律上的追訴期,為給當事人家屬及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仍會持續辦下去,直到追出真相。
刑事局專案小組成員說,他們也希望在法律追訴期前逮到人,這段期間加強過濾相關線索,他也透露,這次由於檢舉人說得很具體,讓他們燃起希望,立即追查並約談綽號「老山」的梁男與妻子、胞妹等人,可惜一無所獲,關鍵人物綽號「哥哥」的男子也沒找到。
專辦冷案(未破重大刑案)的刑事局偵一大隊說,依照法律從輕原則,劉案可能適用《刑法》的舊法,也就是殺人犯追訴期從犯罪成立之日起算20年內;但他們強調,未來仍會就各界檢舉內容進行過濾追查,就算人員更迭,只要查出有新事證,仍會繼續辦下去,不會管追訴期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