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收賄科罰 政院修法最高可罰400萬元
2016/09/29 14:53
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的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遭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時,得併科罰金的部分,由現行最高可罰10000元,大幅提高到最高可罰400萬元。(資料照,記者何宗翰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今天通過「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的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遭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時,得併科罰金的部分,由現行最高可罰10000元,大幅提高到最高可罰400萬元。
刑法增訂「沒收」專章,擴大犯罪不法所得沒收範圍,新制於今年7月1日上路,配合沒收新制的上路,行政院這次修正不合宜的罰金刑。
根據修正草案,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的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除了維持現行規定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部分,由現行得併科7000以下罰金,提高為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因而為違背職務的行為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400萬元以下罰金。
草案也明定,有投票權之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不行使其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除了維持現行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外,得併科罰金部分,則由現行的得併科5000元以下罰金,修正為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
涉嫌包庇轄區賭場 北投分局1員警遭約談
-
「好想嫁給你…」單身熟男被騙匯800萬
-
皮膚病也可能致命!治療GPP露曙光
-
涉收賄施壓官員 議員廖正良交保
-
涉收賄關說 新北議員廖正良30萬元交保
-
淡海地王有感建築 全部訂製付款
-
收賄127萬包庇棄土業 6公僕被訴
-
自由爆新聞》2024台海變數曝「3關鍵時刻」!中國可能預謀這樣做?
-
網傳東碇島士兵拒共軍登島搜索 金防部:誤傳
-
金防部否認共軍要求登島搜索 軍事粉專稱「握有錄音」
-
「虐童致死」判死? 黃國昌:可以討論刑法第286條是否有檢討必要
-
韓國瑜邀盧業中任民主基金會執行長 外交部:尊重獨立運作
-
美軍「綠扁帽」在台部署 外交部:美方對台安全承諾堅定
-
陳玉珍辦公室清出大量「過期中國快篩」 堆滿立法院垃圾場
-
美捷外長提及合作挺台國際參與 外交部樂見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