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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進議會卻領出席費 李全教:送紀律委員會

2015/08/20 14:08

議長李全教裁示,將不進議會又違法領取出席費的議員,送紀律委員會處理。(記者蔡文居攝)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議會第一次定期會,今天最後一天,會中,無黨籍市議員郭秀珠提議,將不進議會又領取出席費的議員移送懲戒。議長李全教最後裁示,依議會自律原則,全送紀律委員會處理。

民進黨團總召郭國文則表示,民進黨團成員有出席議會者才有領取出席費,未出席者,則未領取,對該黨團而言這沒有什麼問題,那就要看到底是誰沒出席又領出席費。

郭秀珠今天原本提案,將不進議會又違法領取出席費的議員全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不過,公懲會懲戒對象並不包括民意代表。李全教予以修正,裁示改送紀律委員會。

李全教表示,依郭秀珠議員的提議,沒有出席大會及違法領取相關會,依議會自律原則送市議會紀律委員會處理。依規定移送紀律委員會必須有4人提議,8人連署即可。

根據公懲會有關公務員懲戒的對象,該會受理公務員的懲戒,凡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以及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除僱用人員及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外,均在公務員懲戒法適用範圍之內。歷年移送該會懲戒的公務員,自中央機關的院長、部長、國軍高級將領、軍官,至地方機關的縣市長、鄉鎮長、村里幹事,以及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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