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野攻防再起!立院週四排審選罷法 重點與爭議一次看
立法院前陣子才因國會擴權法案數度上演朝野對決,另一備受各界質疑的選罷法修正案也將登場。(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國會擴權法案引發朝野對立,為因應可能罷免潮,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人提案修正公職人員選罷法,擬調高罷免難度;多位原民立委則提案增訂原住民不在籍投票規範,並提高原民、離島立委競選補貼從每票30元增至50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預計明(3日)召開公聽會,並於4日進行排審,藍綠預料將再掀戰火。
藍營提案修法調高罷免條件與難度
根據立法院議事處議程,內政委員會週四將審查民進黨籍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吳秉叡,國民黨籍鄭天財Sra Kacaw、盧縣一、許宇甄及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等人提出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排審的7案中共有5案與原住民參政權相關,其餘2案則涉及罷免規範。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徐欣瑩、蘇清泉等人提出的草案,主要針對罷免條件與難度進行修法。在罷免條件部份,現行條文為「公職人員就職未滿1年者,不得罷免」,該提案將「不得罷免」修正為「不得為罷免之提議與連署」。
其次,現行罷免案欲通過,必須符合兩條件:「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4分之1以上」,而該提案增列「同意票數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規範。
朝野週四大戰選罷法 民眾黨投票意向成關鍵
內政委員會目前席次分佈為民進黨6席、國民黨6席,民眾黨1席,以及無黨籍召委高金素梅1席,民眾黨投票意向將成關鍵。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6月28日首先表態,反對罷免變成政治工具,因此不贊成變動罷免門檻,不過主張改掉公職罷免「抄名冊」的慣例。
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幹事長吳思瑤6月30日指出,柯雖說不支持提高罷免門檻,但主張罷免連署程序必須更嚴謹,「說穿了,就是增加人民連署的難度,某種程度是變相沒收罷免權利」。
立法院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7月1日再次重申黨團立場,並表示選罷法並非民眾黨的優先法案,目前黨團並沒有主動推動修法的計畫;民眾黨立委、內政委員會委員麥玉珍則說,7月4日她將正式表態「不贊成修法提高罷免門檻」。
黃國昌7月2日表示,法案審查當天,麥玉珍將提出民眾黨團版修正動議,主張連署程序應比照正副總統選罷法的連署規定,也就是連署過程應檢附身分證影本。
對於民眾黨團表態反對,立法院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表示,排案過程中一定都會充分溝通,該法案沒有時間表;同時也強調調高罷免門檻,絕非立委一己的想法,民進黨過去也曾支持過選罷法的修正,提出的版本、內部的精神,和國民黨版本如出一轍。
白營喊聲、綠營提案罷免連署需附身分證
民眾黨表態反對變動罷免門檻,並喊聲要杜絕抄襲樁腳名冊的歪風,不過並未有推動修法的計畫。而立法院議事處7月1日中午突發通知,週四新增排審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蔡易餘等人的提案。
吳秉叡提案主張罷免案提議、連署需附身分證「發證日期」;若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100萬元以下罰鍰。
學者:調高罷免難度適用當屆立委有自肥疑慮
對於藍營擬修「選罷法」調高罷免難度,前中選會主委、憲政學者陳英鈐受訪指出,大法官釋字499號已說明,國大代表不能修法延長自己的任期;憲法增修條文第8條也規定,立委若要單獨增加報酬或待遇等規定,應從下一屆起實施,「若修法後就要適用該屆立委會有相當爭議,因為會有自肥疑慮」。
至於為何2016年修法降低罷免門檻,且適用當時的時力立委黃國昌就無爭議?東吳大學法律系特聘教授張嘉尹直言,「提高門檻是自肥,降低門檻是自願放棄權利」,調高且自己適用有違憲之虞,但調低是立委自我的主張,不會牴觸民主契約核心的原則。
擬增訂原民不在籍投票規範 競選補貼每票增至50元
除了朝野攻防不斷的罷免門檻,此次修法也涉及原住民參政權相關議題,並有3項修法重點:
第一,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鄭天財 Sra Kacaw及盧縣一提案主張新增「原住民不在籍投票」規範,解決因幅員遼闊導致投票率低等問題;同時修法排除單一投開票所只有1、2位選舉人的現象,以保障原民秘密投票的原則。
第二,現行「選罷法」規定,原民立委選區必須同一選舉區內缺額達2分之1時始得補選。對此,高金素梅提案指出,原住民每一選區僅有3 席當選名額,根據前述規範,等於該選區缺額要達3分之2的絕對多數才能補選,「事實上發生機率不大」,因此提案主張原民立委應與一般選區有相同補選機會,達一定期間即可進行補選。
第三,盧縣一提案指出,原民立委的選舉及當選後的服務區域幅員遼闊,精神與勞力、交通所需成本遠大於其他區域立委,因此提案將原民及離島立委當選人的競選補貼費用,每票從30元提高至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