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犯酒駕懲戒 警察最多
銓敘部統計,2014年公務員受懲戒處分共224人,以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酒駕)52人最多,這52人中身處執法第一線的警察就占了48人。(記者邱俊福翻攝)圖與本文無關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難道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銓敘部統計,2014年公務員受懲戒處分共224人,以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酒駕)52人最多,這52人中身處執法第一線的警察就占了48人。
銓敘部今天在考試院院會報告去年公務人員受懲戒處分動態,懲戒處分包括撤職、休職、降職、減俸、記過、申誡等6種,受懲戒當年考績不能列為甲等,也會影響晉升。
去年受懲戒的224名公務員中,警察人員就多達165人,占7成3,在警察人員總數中占0.22%也是最高;一般公務人員受懲戒46人,只占整體一般公務人員的0.03%;法官、檢察官有7人受懲戒,占全體法官、檢察官的0.20%。
警察人員受懲戒的原因以涉及酒後駕車違反公共危險罪48人最多,縱放人犯或便利逃脫罪19人居次;一般公務人員多數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謹慎勤勉相關規範。
若以官等分,受懲戒的公務員人數最多的是薦任(或相當薦任)122人,超過半數;薦任人員受懲戒的比例僅0.07%,比簡任或委任的比例都低,可見是這類中階人員人數較多的關係。
銓敘部認為,去年公務員受懲戒總計224人,2012年183人、2013年220人,人數相近,沒有明顯變化。
銓敘部統計去年公務員受懲戒處分,以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52人最多。(記者黃邦平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