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蔡正元罷免案 中選會通過提議門檻

2014/11/10 15:06

中選會今日舉行委員會議,通過沈慧娥、趙尹旋及鍾春德等3人領銜提議罷免台北市第4選舉區選出立法委員蔡正元案。(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選會今日舉行委員會議,通過沈慧娥、趙尹旋及鍾春德等3人領銜提議罷免台北市第4選舉區選出立法委員蔡正元案,該會將函請提議人於10日內向該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於30日內徵求連署。依法須取得原選區13%,不含提議人、約3萬8939人連署才能成案。

中選會表示,該罷免案是9月26日提出,不過,原提議人人數6,103人,符合規定人數5,568人,不符合規定人數535人,未符合提議人人數應有5,991人之規定, 提議人於10月21日補提提議人名冊,兩次提議人數合計6,665人,已達法定提議人人數。

根據選罷法規定,罷免須原選區選舉人2%「提議罷免」,連署時限為30日,要達到選區內13%選舉人成案,而提議人不得為連署人,也就是說,這13%的連署人不能和2%的提議人重複。罷免案投票,投票必須要有一半選舉人投票,有效票中要有一半同意罷免,如果沒有達到,均視為罷免否決,一年內不得再度罷免。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