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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騎乘電動自行車須戴安全帽

2016/02/03 06:00

騎行電動自行車,未來將強制規定須戴安全帽,違者將開罰。(資料照,記者王善嬿攝)

〔記者黃立翔/台北報導〕七月一日起,電動自行車須掛合格標章,騎乘須戴安全帽。

電動自行車頻傳傷亡事故,交通部預告修正「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七月一日起,將放大原有合格標章至如同車牌大小,方便取締。電動自行車尺寸明年起也將逐步縮小與一般機車區隔,朝納入小型輕型機車管理。

交通部說明,全台十八萬輛電動自行車,出廠最高時速不能超過廿五公里,重量則在四十公斤以下,並經檢驗合格貼有標章才可行駛。但部分觀光區電動自行車業者,私自修改時速限制器,讓電動自行車車速超過廿五公里,外觀與速度幾乎等同於輕型機車,外國遊客不諳台灣交通規則,又不戴安全帽,傷亡頻傳。

交通部表示,電動自行車須懸掛牌證原本規劃去年底上路,但相關單位認為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還未修正,缺乏母法授權恐引發爭議,因此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新增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七月一日起必須配戴合格安全帽。由於未修罰則,初期僅勸導不強制,最快明年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違規可罰三百元至六百元。

重機胎紋深度 七月起納入定檢

此外,交通部預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草案,七月一日起機車胎紋深度將列為申請牌照、五年以上機車辦理過戶、大型重型機車定檢項目,一個月內複驗未過將吊扣牌照,交通部統計,目前每年新領牌照的機車約七十萬輛,接受定檢的二五○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每年約二萬八千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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