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出軌事故受災義務人 花蓮執行署寬緩執行
2021/04/11 05:30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台鐵太魯閣號事故釀重大死傷,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指出,針對事故受災義務人及其家屬,將採行寬緩執行措施,依個案狀況,可申請暫緩執行最長半年,或辦理分期繳納最長72期,助民眾渡過難關,早日走出傷痛。
花蓮分署秘書室主任李有生說,太魯閣號事故釀重大死傷,花蓮分署所轄花蓮、台東受事故影響鄉親眾多,對於民眾的傷痛,花蓮分署感同身受,針對事故受災義務人將採寬緩執行。
可暫緩執行半年或分72期
李有生指出,只要是本次列車事故受災義務人及其家屬,因列車事故造成個人或家庭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欠款者,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花蓮分署將從寬協助,如已辦理分期繳納的受災義務人及其家屬,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延長分期繳納期數。
大型天災或災難 均會啟動此措施
行政執行官賴怡君說,遇大型天災或災難事件,執行署均會啟動寬緩執行措施,2018年的0206地震及普悠瑪列車於宜蘭新馬站脫軌翻車事故,都有對受災義務人及其家屬採行各項寬緩執行,且有民眾前來申請。
賴怡君表示,受災義務人及其家屬若提出申請,將依個案狀況認定,並經債權人同意後就能寬緩,依規暫緩執行1次為3個月,最長可至半年,分期繳納最長可至72期,也就是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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