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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藥超標歐盟千倍?食藥署:不科學的比較

2017/04/12 06:00

有媒體報導指食藥署放寬農藥「普拔克」在芒果等水果的殘留容許量,食藥署表示是依照國情而定、參數不同,設定不一樣的標準。 。(記者林惠琴攝)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有網路媒體爆料指食藥署將放寬木瓜、番荔枝、鳳梨、紅毛丹、百香果、芒果、荔枝、龍眼等八種水果的農藥「普拔克」殘留容許量,預計將從比照歐盟的○.○一ppm(百萬分之一濃度),提高一千倍到十ppm;衛福部食藥署、農委會防檢局昨召開記者會大動作澄清表示,為維持水果生產、減少病蟲害而須不時檢討農藥使用,媒體動輒以歐盟標準稱提高千倍的說法,「這種比較不恰當、不科學!」

食藥署舉例,歐盟的羽衣甘藍「普拔克」殘留容許量訂定廿ppm就是台灣的兩千倍,又如,日本對農藥「克凡派」在草莓的限值為五ppm,相較台灣○.○一ppm標準則是五百倍。但其實不是歐盟、日本亂放寬,而是台灣沒有相關作物,因此沒訂標準,只能採用儀器檢驗的極限值○.○一ppm為基準,媒體報導需更科學、更正確。

「依國情設不同標準」

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表示,各國所訂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都是參考國內作物種類、栽培狀況與國人取食情形,同一種農藥,歐美登記用於麥子,亞洲則可能用於水稻,有些地區則用於水果,而且例如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 有訂定相關標準的蘋果達九十八種、芒果卻只有廿四種,主因生產熱帶水果的國家科技能力較差,訂定國際標準也就較落後,因此並不是全球訂出相同標準、一起使用。我國評估農藥殘留容許量作法與國際程序相同,只是依照國情而定、參數不同,設定不一樣標準。

食藥署食品組長潘志寬表示,此次主要是因應土壤性的病蟲害而調整,強調對於農藥殘留容許量的訂定,相關資料會送給食安相關委員會審查,待形成共識,確認無危害健康的風險再修正,有一定把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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