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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租套房納管 無照還刊廣告必罰

2016/12/24 06:00

日租套房大樓外觀。(資料照/記者游蓓茹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Airbnb等日租套房將有法可管了!立法院昨三讀通過「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若未依法取得執照的旅館、民宿業者,只要廣告,就能罰款三萬元至卅萬元。立法院昨也通過「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八條修正案」,授權交通部觀光局對旅客收取觀光保育費。

向旅客收觀光保育費 有法源了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鑒於日租套房與非法旅館近年充斥全台各處,造成公安事件頻傳,也損及我國際形象,因此提案修法。

依新修條文規定,主管機關在調查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登記證的旅館、日租套房、民宿業者時,除能要求提供必要文件等相關資料,還可會同警察機關執行檢查。

前述違法業者若透過廣告、網路或其他媒體刊登營業訊息,可罰三萬元至卅萬元。民眾亦能向主管機關檢舉,並從罰鍰獲取一定比例之獎金,主管機關則負保密責任。

至於觀光保育費,葉宜津以帛琉為例指出,其出海、入海各需收費五十美元,並將費用投入海洋資源保育,盼國內也能建立類似機制,創造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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