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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儀新原則 開學後制服可混搭

2016/08/19 06:00

北一女中校務會議六月底已通過制服、運動服可混搭;班服與社團服裝部分,可送校務會議討論。(記者梁珮綺攝)

〔記者林曉雲、梁珮綺、俞肇福、邱奕統、花孟璟、王俊忠、王捷、林孟婷、張聰秋、王善嬿、方志賢/綜合報導〕教育部昨天公布「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之原則」,明訂高中職學生可選擇合宜「混合」穿著學校校服(制服、運動服)及學校認可的其他服裝(例如班服、社團服裝),但不會廢除制服,更不得穿拖鞋或打赤腳,全國高中職在八月廿九日開學起即適用新制。國中小也原則準用,但由各縣市政府決定。

班服、社團服OK 拖鞋、打赤腳NO

教育部次長蔡清華昨宣布服儀原則,明確許可學生可以「混搭」校服,例如上面穿制服、下面穿運動褲等,學校只能在校內有重要活動(例如週會、開學典禮、畢業典禮、校慶、休業式等)、體育課及實習實驗課,可以統一規定學生的穿著。

此外,國定假日到學校可穿便服,但要出示學生證。冷熱換季也可以混搭,例如可穿便服外套在制服外面。

重要活動才統一穿著 違規不得記過

蔡清華表示,學生違反服儀規定,學校不得懲處學生(記過或警告),可視其情節施以適當的輔導管教措施,例如正向管教、口頭糾正、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通知監護人協請處理、要求可達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務、書面自省和靜坐反省措施。

協助教育部草擬服儀原則的政大助理教授莊國榮表示,公私校均需遵守此原則,私校如違反規定,依違反情節輕重,教育部可依私校法採取適當的處分。各校所訂的學生服儀規定,可以比教育部更寬鬆,但不能更嚴格。

台北市高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總會長饒月琴則給予正面肯定,認為服儀解禁是未來趨勢,可用鼓勵方式讓學生認同服裝穿著。

各校反應不一 師:不如視而不見

不過高中職學校校方反應不一,有不少私校指出,還要再討論。

北一女中學務主任葉中如表示,六月底校務會議已通過制服、運動服可混搭;班服與社團服裝部分,可送校務會議討論。建中學務主任白萬應、景美女中秘書黃郁博都表示,收到公文後依照辦理。

私立稻江護家學務主任張靖漪則表示,應仍以完整制服穿著為主,校方會與學生代表開會討論訂定共同規則;私立再興中學學務主任雷光遠說,還沒收到公文,還要再討論。

桃園市龜山區私立成功工商則表示,如學生未依校規穿著,會口頭勸戒、不懲處,但會扣班級競賽整體分數;國立武陵高中校長林清波認為,教育部的規定形同要求學校不能約束學生,不如全面解禁,「制服議題是馬蜂窩,既然捅了就要全部拆除。」「以後不如當作沒看見!」是許多第一線老師的心聲。

花蓮私立四維高中新校長蔡忠和則認為,「制服是學校的精神象徵」,不應廢除;如當天為體育課、實習課,可穿體育、實習工作服裝進入校門,但必須「全班統一」穿著,不可混搭穿著。

花蓮私立四維高中以嚴格管理著稱,校長蔡忠和認為,制服是學校的精神象徵,不應廢除。(記者花孟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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