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新營就業中心助45+再就業 58歲嬤當保母開心領6萬獎勵金
陳姓女子透過「五五就業促進獎勵」協助,媒合至1家托嬰中心任職保母。(新營就業中心提供)
〔記者楊金城/台南報導〕為協助中高齡及高齡者重返職場穩定就業,並補足企業用人需求,勞動部推動「五五就業促進獎勵」,補助勞工就業獎勵與雇主職場支持輔導費,勞發署雲嘉南分署新營就業中心就幫助58歲陳姓女子成為專業保母,找到生活重心和成就感。
陳女曾是紡織廠的機台操作員,工廠歇業後退休在家照顧孫子,隨著孫子長大後,有意重返職場就業,新營就業中心就服員林軒羽為她盤點專長,發現她曾考取保母證照,便鼓勵她投入托育產業,並運用「五五就業促進獎勵」媒合至1家托嬰中心任職保母。至今任職滿週年,不僅成為孩子喜愛的「保母阿嬤」,也在專業中找回自我價值,開心領取6萬元就業獎勵金。
陳女坦言重新就業的壓力很大,擔心無法融入職場,更怕與相差20幾歲的年輕同事產生代溝。所幸友善的工作環境給她最大支持,托嬰中心還鼓勵她參加研習精進職能。現在她與同事互相支援,陪伴孩子們成長,覺得很有成就感。
新營就業中心主任陳續文表示,「五五就業促進獎勵」針對離開職場逾3個月、年滿55歲以上或年滿45歲且依法退休者,提供最高6萬元勞工就業獎勵,鼓勵其投入或續留職場,並透過補助雇主職場支持輔導費,提高僱用中高齡以上就業者。
「五五就業促進獎勵」從4月10日起,調整領取就業獎勵所需的受僱期間,由90日縮短至30日,提升重返職場誘因。調降補助薪資門檻,55到64歲者的每月工資達最低工資3分之1,即可請領3500元;65歲以上者的每月工資達最低工資4分之1,可請領2500元獎勵金。新增納入「定期契約」,不限於不定期契約,放寬勞工增加就業選擇。非自願離職者失業時間免重計,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後,若遭雇主非自願離職,可依原本「離開職場3個月以上」的身分繼續適用,不用重新計算失業時間。
台南新營就業中心透過「五五就業促進獎勵」,助45+民眾再就業。(新營就業中心提供)